2024 Dec 8
本票知多少 🔹 本票是什麼? 「稱本票者,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,於指定之到期日,由自己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。」票據法第3條定有明文。 由票據法第3條可知,「本票」是一種票據,它是一種無擔保的、由付款人(也稱為發票人)向受款人(或執票人)於指定期日支付一定金額的承諾。 🔹 如何填寫本票: 必填資訊 須載明「本票」二字 須載明「無條件擔任支付」等文字 金額需用國字大寫,不可塗改 發票人簽名:發票人需親自簽名或蓋章,不可塗改。若只有蓋指印,須兩名見證人簽名證明。 發票日期:填寫發出這張本票的年月日 非必填資訊: 本票編號 受款人:未填受款人,只要是執票人即可追償 發票地址:未填發票地址,以發票人的居住地、公司地點為發票地 付款地址:未填付款地址,以發票地為付款地 付款日期:未填付款日期,自發票日翌日後即可隨時執票兌款 約定利息:未填利率,依票據法第28條,利率為年利率6% 🔹 本票須知: 形式:本票通常是一張正式的、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上面通常包括了付款人(發票人 必填)、受款人、支付金額(必填)、發票日(必填)、到期日、發票地和付款地等信息,並應清楚載明「本票」二字。 付款方式:本票於到期日當天支付。如果是未記載到期日的票據,則為「見票即付」,執票人必須出示本票向發票人(債務人)請求給付票款,這也是一般所說的「提示」的動作。 屬於信用票據:發票人於本票上簽發一定金額,係保證自己將於票上所記載的到期日前,無條件支付票載金額給受款人或執票人,故本票屬於信用票據。 可轉讓性:一般情況下,本票是可以轉讓給第三方的。執票人可以將本票轉讓給其他人,這樣新的執票人就有權利向付款人索取票載金額。 法律效力:本票是受法律保護的,如果付款人未能按照本票上的承諾支付金額,執票人3年內可以通過法律途徑(即聲請本票裁定、強制執行等程序)請求付款人給付。 有載明到期日之起算日:到期日 未載明到期日之起算日:發票日 由於本票常常被涉及詐騙手法的新聞報導,或被認為是黑道、地下錢莊借貸的犯罪工具,給人們留下了負面的印象,因此被排除在許多人的信任範圍之外。 實際上,本票是一種合法且實用的票據,具有法律效力。任何人都有權利使用它,無論是用於銀行借貸、房車交易等消費場合,本票都能發揮作用,同時確保交易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。